▶ Q1. 請問商標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?
A:提出商標申請首先要備妥以下資料:
- 商標圖樣
- 申請的類別並挑選指定商品/服務
- 個人申請人資訊
- 公司申請資訊
- 委託代理人辦理時須簽屬委任書
- 主張優先權
- 申請時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;
- 若申請時尚未有優先權證明文件,A.請提供外國的申請日、B.受理該申請的國家C. 外國的申請案號,並於提出申請後3個月須提供該國政府證明受理的申請文件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)。
▶ Q2. 商標申請的審查時間大約多久?
A:一般商標申請案,在未收到審查意見通知的情況下,審查時間 約為6至8個月。
▶ Q3. 商標申請案是否有加速審查機制?
A:自2020年5月1日起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推出商標申請案之「快軌機制」將正式實施,此方式可以較一般商標申請案提前1.4~1.6個月進入審查階段,亦能較早得知審查結果。
商標申請案符合快軌機制的要件如下:5月1日起
- 一般平面商標註冊申請案
- 採電子系統申請商標
- 商品/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名稱相同
- 申請同時檢附委任書
- 完成繳費
▶ Q4. 商標的保護年限有多長?
A:商標權保護的專用期限為10年,專用權屆期,希望繼續保護商標權,經可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商標延展申請並繳納商標延展費用,申請獲准公告後,商標權每次延展為10年。
商標可以辦理延長期間
▶ Q5. 商標專用期限過期,忘了提出申請怎麼辦?
A:商標的延展申請應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。如果未在商標延展期間內提出申請,在商標權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還有機會提出申請,但須加倍補繳納2倍的延展規費。
▶ Q6. 台灣已取得註冊商標,商標在其他國家使用是否也可以受到保護?
A:不能,商標是屬於屬地主義,商標在台灣已取得註冊,在我國使用時就受到保護。因此,商標會在其他國家使用的情況下,還需在該國提出商標申請。
▶ Q7我已經登記了公司、行號名稱,還需要申請商標嗎?
A:公司、行號的名稱代表營業主體本身,相當於個人的本名,而商標有點像綽號,比較簡短好念,又能凸顯企業特色,讓消費者更容易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。需要注意的是,商業登記與商標審查的基準不同,經商業登記的公司、行號名稱,仍有可能構成商標侵權。就算已將公司、行號名稱登記了,仍應再提交商標申請,經過官方審查核准註冊後,使用商標比較不會有侵權的疑慮,且能禁止他人使用。
▶ Q8商標申請需要什麼資料?
A:委託代辦商標申請僅需提供商標圖檔、申請人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資訊(如果是以公司名稱申請,還需提供負責人姓名及統編),本所會製作委任書及申請內容確認函讓您簽名,其他程序都會由本所為您辦理。
▶ Q9 商標被人搶註了,怎麼樣才能取回商標?
A:商標註冊是「先搶先贏」,以申請時間作為判別依據,實務上最常發生的就是合夥人之間的商標搶註問題。若您的LOGO、品牌、公司名稱遭有心人士搶先註冊為商標,可以依法提出異議、評定程序,證明對方符合「因契約、地緣、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而知悉他人商標存在」、「意圖仿襲」等要件,以撤銷被搶註的商標。
▶ Q10.我想申請的商標已經有人註冊了,我還能申請嗎?
A:商標註冊未能核准原因,往往在於他人以「相同」或「類似」的商標註 冊在先,如果遇到類似問題,也無須過於氣餒,可嘗試以下方式取得註冊:
- 申復:收到官方「商標核駁先行通知書」後,商標與前案的設計有明顯差異,可試著提陳述意見,與官方溝通爭商標間的差異性爭取註冊。
- 廢止程序:註冊後三年未依法使用商標,可以透過「廢止」程序來撤銷前案的註冊。
- 並存註冊:與前案商標權人協商並存註冊。
▶ Q11.申請商標還沒獲准時,可否使用商標?
A:商標申請案未核准前可以使用該商標,可附註「TM」表示作為商標使用,但因尚未取得註冊故勿附加「R」字,應注意是否會侵害他人商標權。申請商標自註冊公告日起算,依法取得商標權而可禁止他人使用。
▶ Q12.如果沒有註冊商標會遇到什麼問題?
A:開始用了卻發現相同名稱已有人申請,遭對方寄存證信函警告,店名或網路全部都需要更換,花費的錢比註冊商標的費用還多。
B:經營海外市場卻沒有申請海外的商標,商標遭當地廠商申請卻沒注意到,結果已經過了可以提出意見的時間才發現,已為時已晚,既無法取回商標,也無法於海外市場以自己的商標販售商品,更無法另外授權其他代理商販售。行申收到核
▶ Q13.自行申請卻收到核駁先行通知該如何處理駁?
A:收到核駁先行通知書,審查委員給您陳述意見的機會,仍有機會核准,一般會有幾個原因:
- 已有近似的前案
- 申請的商標中有不具識別性字詞,要求聲明不專用